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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种侵权商品

发布时间:2010-10-24  来源:未知  作者:商援调查  人气:

       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 14 种商品为伪劣商品:


  1、 失效变质的

  2、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

  3、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

  4、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

  5、掺假使假,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

  6、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、销售的

  7、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

  8、为有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的

  9、及时使用而未表失效时间的

  10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编号、有效时期的

  11、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、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、含量而未标明的

  12、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证明处理品字样的

  13、剧毒、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

  14、为标注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


       我公司主要接受国内外企业的委托,调查企业所属产品被侵权假冒情况,具体为:造假窝点及存储仓库的侦查;假冒侵权产品的市场封杀;商标专利侵权调查和代理索赔诉讼。